邮编:215028
邮箱:sip_credit@sipac.gov.cn
电话:0512-66680277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面向社会法人】
一、出具省级、园区级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1、社会法人自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被查询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2)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适用于法人自查)》一份,盖法人公章。
下载: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适用于法人自查)(附件二)
2、授权长三角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查询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被查询法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一份,盖法人公章;
(2)被查询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4)信用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其公章;
(5)《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适用于授权信用服务机构)》一份,由信用服务机构、授权法人单位共同填写,在指定位置加盖各自的公章。
下载:1.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适用于授权信用服务机构)(附件一)
办理时限:
通常情况下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法人信用查询报告可选择邮寄方式,请在办理时和工作人员说明并填写快递单,付费方式为到付。
二、受理园区级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异议申诉
社会法人对其公共信用信息提出异议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社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异议申请表》一份,盖法人公章;
(4)*申请异议的相关依据。
(5)*授权委托书。
注:相关依据是指能够证明异议内容的有关材料;当异议内容涉及其他法人时,需要提供该法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限:
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面向自然人】
一、出具江苏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1、自然人本人查询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市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适用于自然人自查)》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下载:苏州市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适用于自然人自查)(附件八)
2、授权长三角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查询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市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适用于授权信用服务机构)》一份,由信用服务机构、授权人共同填写,授权人应在指定位置签字并注明授权截止日期,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2)被查询自然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一份;
(3)被查询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4)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5)信用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其公章。
下载:1.苏州市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适用于授权信用服务机构)(附件九)
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自然人信用查询报告。如无法当场领取报告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经办人前往服务窗口领取报告,或者可选择邮寄方式,需在申请时和工作人员说明并填写快递单,付费方式为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