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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2-17 16:53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138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园区承担相关部门信用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

   2.园区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

   3.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申报信息的信用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至申报日无失信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在申报项目的业务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有相应的工作业绩。

   3.信用服务机构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有申报信息,从事信用服务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4.往年获得资金安排的项目按计划实施,无违法违规情形发生。

   5.申报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并启动建设,计划完成日期不早于2022年7月底,不晚于2023年12月底。

   6.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1.信用信息深度应用。信用信息支撑政务服务、信用监管、信用惠企便民等项目。

  2.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信用管理和服务应用项目。

  3.省级部门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项目。

  4.县级地区试点工作相关项目。

  5.公共信用新型系统优化升级。

三、申报材料

  1.信用管理应用项目申请表(2022年度)(附件1)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已有工作基础和已取得工作成效等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单位)需同时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上传。

  纸质材料: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胶装成册,一式二份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材料按照要求盖公章,复印章无效,需加盖骑缝章)。注: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索引页打印流程参考附件3,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将不接收。

五、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一律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参与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省级信用专项资金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信用办将加强对信用专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及时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六、申报时间

  电子和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3月1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纸质材料修改电子材料需要同步修改。)

七、联系方式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37、66681041、66681037

来源:企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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