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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3-02-21 16:11:48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苏园市监罚送告〔2023SC001

苏州工业园区尔唐夏服装店(经营者:胡勤):

本局于2023131日依法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确认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苏园市监罚告〔202300030号),内容是:经查,苏州工业园区尔唐夏服装店(经营者:胡勤)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苏州工业园区尔唐夏服装店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4套,后将上述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以人民币2600元的价格出售,上述行为已构成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所述转让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本局拟给予你单位从重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苏园市监罚告〔20230003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市场监督稽查大队 联系电话:0512-66600685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703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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