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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行政处罚公告(个人独资)

时间:2022-06-28 15:06:00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苏州市车坊帽料厂等9家单位(名单附后):

经查,当事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擅自变更住所,且2020年度未正常纳税、缴纳社保。我局于20220210日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9户)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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