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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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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政策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3-02-23 15:42:35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守法自律,依法经营。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价格自律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明码标价,放心消费。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价格标签或价目表等应包括品牌价格、车辆型号、计价单位、产地、颜色、电机功率、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价格标签和价目表推荐格式附后,供参考使用。

三、规范促销,诚信经营。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的,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与厂商建议零售价进行价格比较的,应当明确标示被比较价格为厂商建议零售价厂商建议零售价发生变动时,应当立即更新。

请各经营者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价格专项执法行动,对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

价格标签、价目表推荐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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