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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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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机构职能

时间: 2023-12-28 12:03:00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一、运行模式

独立运行。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2.负责功能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财政预算管理等工作。

3.按照有关管理权限,做好功能区干部人事、考核和监督工作。

4.负责功能区内经济管理、产业规划、特色产业培育引进、区域科技创新、企业服务、协调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劳动管理、统计、人才、综合保税区管理、口岸建设等工作,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

5.负责功能区内企业回购等相关工作,腾退盘活产业发展空间;负责功能区涉企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6.负责功能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安监与环保执法、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

7.负责协调联络海关、公安(交警)、城管、市政物业、消防、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

8.负责统筹与相关街道的协调事宜。

9.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1.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法制等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督查、信息、保密、会务、电子政务、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支出预算编制及申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功能区发展规划编制;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做好与园区综治、维稳、信访、法治等方面的联络工作;承办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园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产业发展局(招商局):负责功能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功能区产业发展和政策功能创新研究工作;协调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跟踪、审批管理、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负责功能区企业服务、劳动管理、政策宣传咨询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保税区管理等工作;负责推动功能区内节能低碳、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能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功能区内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以及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负责功能区内科技项目孵化和引进,负责功能区内企业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功能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推进功能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组织实施功能区领军人才计划以及各类科技人才计划申报与实施;负责功能区科技数据统计;承办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建设局(回购办):配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对区内工业、工业(研发)项目进行预审;对特色产业园内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功能布局、非工业项目涉及的公益配套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进行规划预审;负责功能区企业用地回购和空间腾退工作,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研究工作;负责工业(集体资产工业除外)、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小型(临时)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功能区涉企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功能区工业项目的建设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特色产业园的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配合开展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工作;配合开展功能区规划建设的信访接访工作;承办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4.安监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园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拟订功能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和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承担功能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功能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分析评估功能区安全生产形势;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规范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协会、学会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工作;负责功能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与指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依法开展功能区工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关材料的接收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组织查处企业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功能区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工作;负责联系环保执法工作;承办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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