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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认长三角外国高端人才

园区出台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19项新政

时间:2021-02-20 11:06|来源:|浏览量:|字号:

未来3年,园区将对长三角地区外国高端人才实行互认,即已在长三角地区取得A类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进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符合相关规定的,园区会直接将其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给予最长5年的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

提升辖区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度,苏州工业园区又出新举措。在2月19日举行的园区重点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上,园区管委会和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共同发布《关于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若干举措(试行)》。根据19项新政,未来3年,园区将对长三角地区外国高端人才实行互认,即已在长三角地区取得A类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进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符合相关规定的,园区会直接将其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给予最长5年的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

据了解,苏州是“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十大城市”之一,常住外籍人口超过2万人,其中一半在园区。去年,园区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318人,占全市的35.3%。目前,园区外国高端人才有1689人,占全省近20%。此次出台的新政,升级推出了19项便利化新举措,其中3项内容属于全国首发、10项属于全省首创。

借助自贸区“红利”,园区在全省首吃“螃蟹”,放宽外国人才在园区就业、创业的条件,尤其是在外国高端人才互认方面,园区更是率全国之先,全面认可长三角其它地区对外国高端人才的认定结果,便利长三角外国人才自由流动。根据新政,已在长三角地区取得A类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与上一工作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后未出境、且工作类居留许可未注销或已注销换成其它停留签证1个月内的,由长三角地区跨行政区域进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在换发工作许可时可免予提交外国高端人才相关证明等材料,工作资历证明(从事岗位、职业不同的除外)、学历学位审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采取个人承诺制,园区将直接认定其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

在放宽外国人才工作许可办理条件方面,新政明确,在苏州自贸片区投资创业的外国人才,其创办企业达到“门槛”条件后,办理工作许可时不作学历、年龄和工作经历要求。对符合苏州自贸片区发展方向的外国人才等群体,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年龄最高放宽至70周岁,不作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对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园区将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从原有“10+1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或比照享受外国高端人才便利的外国人才,在办理工作许可证时,主要申请材料之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资历证明等,其任职资格证明采用个人承诺制,学历证书免予认证。

在因企制宜方面,通过建立“自贸区创新企业”等9张清单,新政面向孵化载体、现代服务业机构、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等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在医疗、子女入学、住房保障、金融服务等后勤保障方面给予“保姆式”服务。依托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园区还将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工作,建立外国高端人才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绿色通道,搭建寓管理于服务的外国人交流互动平台,为常住外国人提供出入境证件、工作许可以及商事注册、医疗保险、子女教育、法律咨询、文化交流等综合服务。

驻园区首席记者 董捷

《苏州日报》2021年02月20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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