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园区采购论证活动的管理,规范采购论证专家执业行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起草了《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论证专家管理办法》。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8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在2024年12月29日前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信函: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11楼(邮编:215028)
2.电子邮件:tmyuan@sipac.gov.cn
3.电话:0512-6668111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