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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关于苏州市级突出环境问题(52、71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12-03 10:46:13|来源:|浏览量:|字号:

按照《〈2018~2020年苏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市级突出环境问题(52号、71号)的整改工作,达到整改目标。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苏州工业园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为7天,即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联系电话:66680875,邮箱:gujh1@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环境问题第52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未能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整改目标:二污厂完成提标改造。

整改时限:2020年

整改措施:由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和运行,项目内容包括二期1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同步对改扩建后共计30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改造。

整改效果:改造项目已投入试运行,改扩建后尾水排放达到苏州市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环境问题第71号: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未完成加盖除臭改造,存在异味扰民现象,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整改目标:完成加盖除臭项目建设,减少异味扰民。

整改时限:2020年

整改措施:对原有一期15万吨/日和二期1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备加盖除臭,加盖除臭后全厂异味控制执行GB18918‐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整改效果:老厂区(一期设备)加盖除臭已于2018年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厂区(二期设备)加盖除臭已基本完成施工,目前已投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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