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5〕6号)、《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子女入医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现对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核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8日—9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来电反映,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请人子女的积分入医资格。电话:66683751。
备注:
1. 请已列入积分入医核定名单的申请人,于2020年9月25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证件至原申请窗口领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
2. 申请人领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后,需通过子女就读的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市区学校或托幼机构,于当年9月至11月的规定时间内为其子女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逾期未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的,年度入医资格失效。
苏州工业园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