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专栏 > 常用法律知识
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提前退休
时间: 2019-07-26 16:49:00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19-07-26 16:49:00

 .职工提前退休

关注职工的提前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公务员提前退休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于20196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还明确了申请提前退休的复核申诉程序,一旦申请提前退休未予批准,公务员对该人事处理不服的:

      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