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党工委统一部署,园区党工委巡察组于2024年4月26日至6月7日对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1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了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了园区党工委巡察反馈会议的有关精神,组织委党组和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全面领会,并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园区管委会总规划师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委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委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监督落实。通过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是统筹协调,明确整改责任。按照委主要领导抓总,牵头领导负责,各牵头部门具体落实整改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整改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扎实推进整改。
截至目前,针对园区党工委巡察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11个方面33项任务82条具体整改措施中,已经基本完成整改的77条,剩余5条正在继续推进中,整改措施落实率达到93.9%。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紧盯建设一流中心城区目标定位,推进高品质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新时代规划创新引领不够”问题。
一是主动谋划创新规划思路。主动谋划创新规划思路,聚焦关键领域,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开展多项规划研究,有力支撑园区规划的创新引领性,其中聚焦宜居城市、低碳韧性等专题,开展园区宜居社区及十五分钟生活圈综合研究、园区“双碳”发展纲要研究等规划编制研究。《苏州工业园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工作已经完成中期成果,目前正在意见收集及修改完善过程中,《苏州工业园区改善型住宅项目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已于5月22日通过规委会审议,近期将对外公布实施。
二是高标准编制公共空间专项规划。对照建设“面向未来的苏州城市新中心”“人民城市”“公园城市”等新要求、新趋势,高标准组织编制《苏州工业园区公共空间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以建设世界一流亲自然园区为总体目标,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厘清园区公共空间与绿地系统面向未来的发展路径与特色品牌,立足园区开发建设三十多年经验,支撑园区公共空间与绿地系统更高质量发展,目前已形成相关规划成果。
三是积极推进街道等重点地区详细规划。积极推进街道等重点地区详细规划,稳步推进街道重点片区控规全覆盖,完成娄葑街道星港街北延片区控规、唯亭街道唯亭东区详细规划、唯亭街道环青剑湖四块地城市设计、斜塘街道东景工业坊片区控规、胜浦街道青秋浦以东片区发展规划等规划编制。
四是坚持公众参与“开门做规划”。规划部门坚持“开门做规划”,运用多种方式提升规划参与水平,在宜居社区、公共空间规划、更新体检评估等规划编制过程中,以现场访谈、问卷调查、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征求街道、功能区及老百姓意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实现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广泛公众参与,其中公共空间规划发放调研问卷超2000份,陆续到各街道、功能区等开展了十多场调研座谈会。
2.关于“综合交通融合发展还有短板”问题。
一是完善综合交通规划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完成规划成果编制,提出园区将来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方案。已组织完成专家论证、规划公示等法定环节,目前正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等流程手续。
二是完善城市路网规划建设。新增跨区通道已纳入园区综合交通规划,新增15条,共形成48条对外跨区道路,重点产业园区域结合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路网。娄江快速路四改六完善工程、星汉街北延等跨娄江通道、娄江大道(沪宁高速-朱街)快速化改造等建成通车,星港街北延、胜浦大桥、高垫大桥等达成重要建设节点,独墅湖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加快推进。
三是推动新一期轨交线路落位。通过积极对上争取,轨道交通9、14号线已纳入第四期建设规划报批方案,预计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园区主要客流走廊的快速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并进一步完善轨道网络。同时,已开展9、14号线园区段地下空间和地面交通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通过加强轨道站点与周边地块互联互通、完善换乘接驳设施提升轨道便利性和服务水平。
四是开展站台建设强化两网融合。目前轨道6、7、8号线站点周边公交站点覆盖率和线网接驳率均已达100%,已协调公交公司开通轨道接驳线路二十余条。2024年候车亭已建设完成143个,2025年园区公交候车亭建设工程已立项,正开展相关前期工作。针对中环以东区域及新建成产业园区,根据企业诉求持续优化效率巴士1~5号线,针对2.5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5期等片区增开轨道接驳线路。目前结合企业需求已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十余条,进一步改善了企业员工通勤出行条件,提升了园区营商环境。
3.关于“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不够全面”问题。
一是全面提升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结合苏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以及园区产业用地更新三年行动,加快研究总结园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经验,推动纳入苏州市低效用地试点的项目加快开发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主动性,已建立土地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保供水平再上台阶。加强批后监管工作,完善超期未开发项目的预警提醒制度,与功能区、招商部门合力督促项目尽快开发、尽快投产。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科学安排供地计划,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地块,完成2024年度省市目标任务。
二是多渠道发力保障征地精准高效。已开发上线“慧征地”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延伸服务链条,实现项目线上申报、及时受理、实时反馈,精准、高效掌握区域用地需求,做好用地服务保障,该创新举措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主动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研究,积极对上沟通争取,并已获政策支持。
4. 关于“打造精品工程方面仍有差距”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已研究制定《园区市政工程项目飞行检测实施方案》并对代建单位进行了宣贯,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方案实施,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同时严格落实对代建单位的各项考核措施。
二是有效压实参建各方单位责任。压实财政投资项目工程质量责任传导,重点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园区质安站实体抽测内部管理规定》,系统规范质量抽检程序、标准及结果运用。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问题项目,严格要求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闭环。
(二)“紧扣助推园区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不够充分”方面
5.关于“落实重点工作计划目标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健全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各功能区、街道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网格工作体系,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危房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加强政策和技术指导,帮助唯亭街道排除危房整治的客观阻碍,化解行政风险。其中夷亭路6幢于2024年9月已采取工程措施解除危险隐患。
三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协调推进力度。通过每月定期召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安排专人对接各代建单位,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难题。多次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专题研究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事宜,为项目按期推进提供保障。认真组织开展代建单位年度考核,督促相关单位按年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目前,东富路(金浦路-金田路)改造已建成通车,葑亭大道二期改造北半幅已开放交通,相关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6.关于“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全力提振房地产市场活力。进一步扩大房源摸排范围,形成“一楼一策”促销售工作方案,切实回应房企关切。认真组织房企申报苏州市“两智一全”住宅建设试点。指导园区房协、园区房产超市组织在售楼盘进机关、进楼宇、进高校开展定向推介活动,开展“家园区·苏心购房季”活动。会同人才办印发《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各种媒体加大人才房票政策宣传力度,同时指导符合条件的新上市项目做好人才房票房源入库。截至目前已发放房票246张,补贴金额3096万元,合同总价9亿元。会同人才办印发《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安居保障。
二是维护房地产市场清朗空间。与主要房产中介机构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处置矛盾纠纷;邀请我爱我家、信义房屋、万科朴邻入驻园区房产超市,为选房购房客户提供真实可靠信息。指导主要房产中介机构开展“串串房”排查整治,切实维护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权益;指导贝壳开展“正声行动”,要求其加强员工约束和内部管理,在提供中介服务时恪守职业道德,保持中性市场观、传递客观真实信息。持续开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采用约谈、警示、限期整改等方式纠正违规行为,移送综合执法部门查处中介违规案件1起。
三是强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在强化建筑业企业信用场景应用方面,规建委对于初次停工项目已采取当场警示约谈、组织企业负责人约谈等形式督促其做好工程管理,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强制培训提升问题企业负责人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每月完成一次对国资公司的宣贯和走访。已落实对每个标段的专人跟踪监督,加强对招标过程、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的核查。半年内对涉嫌围标、串标的28家单位,予以禁止在园区承接业务惩处,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空壳公司不予解禁。
7.关于“条线业务指导协调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持续完善动迁回购政策。2024年5月印发了《关于明确园区企业用地回购若干政策的意见》,并根据实施情况,经管委会同意于2025年1月进行了补充完善。
二是强化人员队伍能力建设。组织部分动迁骨干参加苏州市征收办举办的动迁业务培训,熟悉最新政策要求,强化业务能力。
8.关于“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行政,年初聘请园区政府法律服务律所作为法律顾问,覆盖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等领域,保障决策科学性。规范信息公开,制定《规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通过流程优化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内容精准。完善动迁政策,进一步完善动迁回购协议模板,出台政策指导意见,并组织骨干参加苏州市动迁业务培训,提升实操能力。优化不动产登记,针对两起行政争议案例,组织学习《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明确不同代理人查询权限及材料要求,系统梳理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登记程序,建立疑难问题会办制度,对复杂争议问题集中研讨并形成指导意见,强化依法登记能力。
二是进一步理顺燃气监管和执法的衔接配合。继续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理顺监管执法衔接配合机制,发挥监管部门优势,积极配合证据收集和行政处罚的推进,与执法部门联合加大对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23年以来,规建委向综合执法部门移交燃气处罚事项5起,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对5家责任单位及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强百姓获得感、满意度仍有短板”方面
9.关于“住建领域信访投诉较多”问题。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访风险研判。持续开展信访风险动态摸排,落实信访“日监测、周研判、月调度”制度,强化信访法治化办理流程,联合政法、信访、公安、网信部门强化风险信息和线索的收集,对可能矛盾上行引发风险的事项及时提出预警并报相关处室处置。2025年1~4月各渠道来信来函已同比大幅减少。
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处置内部沟通机制。针对投诉热点楼盘定期与相关部门会商,有效降低其信访维稳风险以及验收交付风险。持续深化完善“新建商品房小区街道早期介入机制”,配合街道和其他有关部门有效吸附潜在信访矛盾,多次开展业主沟通会化解信访风险。
三是聚焦房屋工程质量提升。常态化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抽查,重点关注材料检测、实体检测以及隐蔽工程施工。规范竣工验收流程,标准化开展竣工验收。在2025年2月14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培训,针对住宅工程防渗漏及外保温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需注意事项进行解读。完善质量监督执法体系,持续开展第三方技术服务,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工程质量监管效能有效提高。
四是健全民工欠薪处置机制。去年园区建立了“属地政府负责、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政法委综合协调”的欠薪问题处置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根据企业信用评价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模式,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责任。推动施工单位建立专职劳资员管理农民工账号和工资支付的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管理员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业化、规范化。扎实开展劳务企业信息归集工作,推进园区线上劳务产业园建设,将实名制管理与劳务企业信息归集关联,引导劳务企业自管自律。制定园区应急周转金办法,进一步优化各工种工资结算节点,落实实名制账户工资发放,要求项目开展“月结月清”工作。
10. 关于“物业监督管理存在缺位”问题。
一是强化动迁社区物业人才培训。开展物业管理人“家园区”周训工程,2024年共组织物管平台培训25场,参训320人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实操能力水平。组织街道承办“住苏州 建宜居”党建品牌之文明篇急救技能培训活动,2024年共承办14场,培训595人次,实现所有街道全覆盖。联合开展园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约200人。
二是加大物业监督考核力度。组织物业行业专家完成对园区动迁小区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抄报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推动问题整改闭环。督促街道组织社区、业委会或物管会、业主等开展对物业的考核评价,提升小区物业服务品质。组织街道开展包含动迁小区在内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每月底报送整治进展,强化行业监管。
11. 关于“审批服务质效尚需提升”问题。
一是完善“拿地及开工”服务指导。不断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告知承诺书内容,针对新开工项目在安全监督交底的同时,对其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一并检查指导。印发《园区质安站关于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告知承诺工作的通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告知承诺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所承诺工作事宜,避免安全承诺制流于形式,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告知承诺负面清单,累计记录现场未按照承诺内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企业55家次,清单内企业无法享受告知承诺便利,需经现场踏勘后方可拿证开工。
二是加强数字赋能优化审批服务。深化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线上审批改革,完成管线工程规划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建设并正式上线,实现了管线工程规划批准无纸化,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持续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业务线上申报与审批系统开发,推动规划业务系统与其他相关平台的信息对接推送,实现网上申报、电子报批、电子审图等功能,目前正在开展系统运行测试与调优,预计2025年下半年正式上线。统筹开展业务数字化平台建设,完成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全力推动系统开发,计划2025下半年正式上线运行;完成园区房产测绘成果建库和数据整理汇交工作,加快推进后续实施。
12. 关于“在监工程扬尘管控不严”问题。
一是高频开展扬尘监管。大力推动“综合查一次”工作,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以及月度综合检查等,全面排查治理工地扬尘,重点抓好新开工项目、问题较多项目的扬尘管控,累计检查项目1054个次。
二是创新扬尘治理形式。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以及无人机巡飞,全面推广高杆喷淋,182个项目完成214根高杆喷淋设备安装。精准开展以税控尘,累计完成3家单位环保税系数核定。持续整治扬尘问题突出项目,严控重污染天气豁免工地评定。
(四)“聚力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还有弱项”方面
13. 关于“工程安全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一是强化事故项目事后整治。认真汲取有关事故教训,严格开展重点整治,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要求其开展警示述职。同时切实开展项目回头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聚焦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常态化整治行动,累计开展建筑施工综合大检查4次,覆盖在建项目61个次,通过“日常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第三方技术服务”多维度监管模式,累计检查项目1054个次,排查整改隐患2249项,均已落实整改闭环。
三是压实“最后一米”安全责任。狠抓安全员和监理履职管理,使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开展安全员履职能力测试,园区制作的安全员履职能力测试视频已被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学习,对于问题监理单位累计扣减信用分8家次。
四是完善监管网络体系。组织监管人员定期参加安全培训,通过无人机巡飞、智慧工地线上检查以及监管人员线下抽查形成了“线上+线下”新模式,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高。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2025年累计通报项目8个,扣除企业信用分36家次,移交行政处罚24起。
14. 关于“城镇燃气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持续强化燃气管线保护安全监管。一是为避免因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继续深入督促落实《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线保护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管线保护职责。同时针对红线内燃气低压管道破坏事件,严肃追究涉事责任方责任,会同各功能区和属地街道,进一步明确小型工程地下管辖管线保护要求。二是大力推进燃气球墨铸铁管道改造项目,会同燃气公司进一步细化方案,加快改造进程,目前已完成改造总量的85.2%,预计2025年底前总体完成更新改造。
15. 关于“消防审验监管还有短板”问题
进一步加强消防审验监管力度。一是在消防审验过程中加大对消防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力度。其中对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定期开展消防设计审查质量抽查工作;消防验收过程中对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同综合执法局探讨处罚标准及信用联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震慑力。三是研究相关政策文件,赴省市主管部门及各地就加强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开展交流学习。
16. 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亟待加强”问题
一是加强联络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园区开展行业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近期配合市局提醒“两客一危”等企业根据《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开展风险隐患全面自查,并对隐患立行立改、闭环整改。构建“属地定期巡查”模式,推动各功能区、街道落实主体责任,构建精细化、立体化网格监管体系。2025年,依托安委会网格化监管平台协助各功能区、街道累计完成25家道路普货运输企业和67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属地巡查,共发现问题567项,并及时辅导企业整改,确保整改闭环。
二是压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巡查报告中涉及的危货停车场混停普货车辆、旅客运输车辆灭火器失效等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联合园区公安交警和功能区、街道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企业检查指导工作,2024年共计完成72家次的检查指导工作,累计发现问题190项,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开展企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共计开展2次线下培训,参与107人次,推动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联合园区公安交警开展高风险企业约谈,到2025年5月底,累计约谈企业13家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7.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不细”问题。
一是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定,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通过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切实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二是强化对事业单位从严治党工作指导。明确各事业单位纪检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加强纪检工作网格建设。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优秀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廉政谈话等各项制度纪律。
三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记录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土地储备中心围绕“守土先锋”党建品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廉政自律和责任担当,将干部定期廉政谈话机制进一步落实到制度中去。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已根据中心人员或职能变更,修订中心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突出新员工入职、半年或年终等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
18.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开展岗位交流9人次;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福祉。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清风行动,紧盯违规吃喝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检查力度,从严纠治“四风”问题。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查摆自身问题,坚决有力抓好整改,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剖析交流负面典型案例,抓好思想教育,促进树牢廉洁意识。
(六)“项目和资金全周期监管不够严”方面
19.关于“履行对代建单位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规建委会同市政建管中心,进一步加强工程变更管理,要求项目开工前切实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同时,对变更管理工作进行全面交底,明确方案变更、费用变更管理要求及报批时限要求;加强变更审批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予以驳回;项目验收前需施工单位出具已完成所有变更手续的承诺,代建单位予以确认,未出具承诺或者未完成变更手续的不予组织竣工验收;根据代建管理办法,严格开展变更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
二是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5月进一步完善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节,9个缺少事前审批的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未来将加强对代建单位监管职责,严格执行采购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批程序。2024年8月,中心已制定《关于成立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园土储〔2024〕11号)。
20.关于“履行对外包单位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要求外包服务人员全数提供廉洁承诺,最新一期合同中已进一步细化履约考核要求并加重违规处罚金额。
二是强化履约过程管理。定期调度服务外包公司履约情况,对履约风险及时发出提醒。
三是规范服务外包人员行为。已在最新的质量安全第三方合同中明确所有涉企现场检查必须由质安站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带队开展。
21.关于“履行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
完善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机制。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流程,经“三重一大”决策通过存量房托管资金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签订事宜。二是加强专项审计工作,聘请第三方对存量房资金托管账户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三是落实账户利率监督,要求银行在每季度对账回单中体现当季结算利率,如不能体现的,由中心发征询函确认,确保托管银行按约定利率予以结息。
(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隐患仍然存在”方面
22.关于“采购招投标管理不合规”问题。
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科学合理设置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且与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相适应,保证3个及以上单位构成有效竞争。审查环节重点审查资格要求、实质性条款及评审标准等内容。
23.关于“工程结算和资产移交不及时”问题。
加快竣工财务决算及工程移交。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定期召开项目结算、决算工作会议,重点推动管线迁改合同结算送审工作,目前新增决算审定项目7个,新增决算送审项目22个;重点推进管线迁改合同结算送审工作,截至2025年4月底,给水、污水、燃气、照明、电信等通讯管线结算送审率均达到80%以上。已与项目接收单位对接,做好项目决算财务审计资料准备工作,常态化推动资产及时移交。
24.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把关不够严”问题。
市政建设管理中心要求项目招标采购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需核实确认相关投标单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保证3个及以上单位构成有效竞争。土地储备中心对于车辆服务发包存在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终止车辆租赁合同,并且自2023年5月终止车辆租赁后不再进行车辆租赁,各业务处室的用车出行管理,采用预申报审批制,经批准同意后,可按规定要求使用出租车服务。
(八)“党组领导‘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5.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够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与共识凝聚。将领导班子和各支部学习研讨纳入日常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学习范畴,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开展读书班和交流讨论,进一步增强思想责任意识。丰富主题党日和学习教育形式,赴嘉兴、太仓、张家港等地开展沉浸式党性教育,营造齐心奋进工作氛围。在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中,各处室明确专人联络,定期会商、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推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工作条例》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记实,做到年初有计划、会后即录入、月末有督查,年终有总结。各党支部充分发挥智慧党建“星”平台的规范指导作用。根据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记实。精心打造党建项目,抓实抓好书记项目、创新项目、重点项目,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规建委机关党支部和下属单位党支部均已达成“四星级”党组织建设目标。
26.关于“落实议事决策机制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规范党组议事决策频率。每月结合党组和各部门工作安排、项目推进计划等,收集梳理需上会讨论决策的事项,2024年11月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党组会8次,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纪检监察、选人用人等重点工作事项。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流程。将《园区规建委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发各处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学习,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巡察反馈至今委党组已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事项集体决策7次。
27.关于“窗口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培训与管理。依据《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服务规范》,每日召开窗口晨会,要求人员提前五分钟到岗,整理仪容仪表并重申窗口作风、行为规范等要求,切实提升服务形象;完善服务大厅巡查制度,做好每日巡查反馈记录。二是重视第三方测评反馈。与第三方签订窗口服务测评合作协议,建立窗口测评制度,每季度进行两次不定时暗访测评,将季度、年度测评结果及分析报告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对个人突出问题进行谈心谈话,并将暗访结果作为年底考核要素之一。三是升级窗口评价系统。中心于2024年年底入驻园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评价统一纳入市民中心取号评价系统。要求窗口人员进行“一事一评”,并建立评价考核规则,管理员界面可随时查看窗口评价结果,对不满意评价实时督促整改。四是落实作风常态化建设。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提醒全体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守住底线,杜绝违规办理各项业务,不得收取“好处费”“加急费”;主动公示收件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对不动产登记质量定期检查。
(九)“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科学规范”方面
28.关于“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
一是科学谋划干部梯队建设。对照事业需求、干部梯队建设需要和职位资格条件,对实绩突出、踏实肯干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强化干部梯队建设。
二是建立干部定期碰头协商机制。对涉及多条线、复杂的难题事项,组织干部进行会商讨论解决问题,促进干部跨部门、跨领域交流学习,达到学学相长、互促共进的效果。另外安排干部进行轮岗,丰富干部的工作阅历,培养复合型干部。争取探索成立编研中心,强化规划领域专业人才支撑,我委已于1月9日向党工委、管委会报送《关于恳请成立园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的请示》,现已获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同意,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是注重加强干部团队建设。组织老干部支部和机关支部主题共建活动,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提高干部的凝聚力。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会议,促进不同业务条线干部畅谈工作、相互谈心交流,激发各条线干部队伍的团结性,强化各条线之间的团结协调。
29.关于“对干部严管厚爱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教育。把干部监督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教育引导、强化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到“小木鱼常敲、预防针常打”,定期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积极引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是强化选人用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巡察以来,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做到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机关意见必听、信访举报问题必查,全方位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确保选到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好干部。
三是及时完善干部岗位配置。系统分析干部配备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巡察以来,已配齐规划管理处、城市建设处等处室6个副科职岗位。
四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统筹考虑业务需要和干部培养计划,结合委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任职情况,合理、有序地安排干部交流轮岗,巡察以来,安排规建委机关5名、事业单位4名干部轮岗,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30.关于“存在违背干部选任条例的程序失范”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巡察以来,在干部任免分析研判和动议阶段,制定每批次干部职务提拔工作方案时,对提拔的资格条件设置均严格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要求,确保严谨规范。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全面深入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巡察以来,对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考察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工作认真做实做细,确保考察材料全面完整。每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均按照要求执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考核制度,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了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三是全面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梳理检查。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安排固定专员对接人事档案管理,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委党组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和专项审查,对存在缺漏材料的干部档案及时进行补正归档,常态化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维护工作。
(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深落细不够”方面
3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委党组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积极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是强化贯彻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2024年5月至今,业务分管领导专题听取分管业务处室、事业单位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汇报至少1次,并对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中心的基层服务工作在意识形态方面进一步加强指导与管理,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服务意识得到提升,在面对群众时能够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饱满的热情、更规范的言行开展服务工作,房地产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得到进一步巩固。
3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亟待加强”问题。
一是强化规划建设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后,规建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全面构建起“专人专责、快速响应”的舆情应对体系,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敏感领域苗头性、倾向性舆情信息, 提前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切实将意识形态阵地转化为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坚实屏障。
二是推动重点领域信访舆情问题有效化解。落实住建领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各项要求,关注房地产交易、工程质量、物业管理、民工欠薪等重点民生领域,深入基层一线,会同各功能区、街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风险起底调查,持续实行滚动摸排。落实涉稳风险“日监测、周研判、月调度”机制,对重点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汇集多元力量开展集中整治。
(十一)“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3.关于“个别事项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分配事宜,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流程,经“三重一大”决策通过了新一轮专户银行招投标工作;二是于2025年2月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程,明确界定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监督追责等内容,确保合规性与可操作性。后续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落实有关决策事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经过为期半年集中整改工作上的努力,巡察反馈所指出的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总体上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绩。下一步,规建委党组将在党工委巡察组的指导下,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园区规划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准确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确保在一年内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努力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是以责任闭环为抓手,推动问题整改“清库存”。发挥党组带头作用,切实增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效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处室及个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定期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成效评估“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二是以制度重塑为核心,构建长效治理“防护网”。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根源,聚焦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针对规划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更加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同时,注重制度创新,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园区实际,探索建立符合规划建设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新制度、新机制,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治理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以成果转化为目标,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园区规划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聚焦园区发展战略和重点任务,以整改促提升,坚持“人民城市”理念,在优化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推进产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开展业务培训和作风整顿,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规划建设干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整改成果运用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政策举措和工作标准,推动园区规划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6680731,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电子邮箱:gjwzhc@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