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相合作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事项概况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相地告〔2023〕179号)内容如下: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空地,南至漕渭路,西至凤湖路,北至昌兴路。拟征收土地位置如下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公众对本事项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责任单位或评估实施单位反馈。
三、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曹 伟 电话:0512-65995991
2.评估实施单位:苏州赤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一瀚 电话:0512-67503573 邮箱:szchilin@foxmail.com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