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就业困难群体社保补贴操作细则>等十七项细则的通知》(苏园劳保〔2018〕10号)中的《苏州工业园区学历教育提升补贴操作细则》文件规定,现对经初审符合学历教育提升补贴发放条件的9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28日。
监督电话:66605851,66608256。
序号
姓名
所属街道
补贴所属期
1
史梦婷
金鸡湖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
2
谈琪彦
金鸡湖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
3
钱月芳
唯亭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
4
吴丹青
唯亭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
5
李志强
娄葑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
6
周志哲
胜浦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
7
姚云
斜塘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
8
沈晨
斜塘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
9
费佳
娄葑街道
2022年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