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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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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时间:2021-01-26 15:27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因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现公开招聘检察官助手1名、检控事务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可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一、招考对象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

4.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岗位:检察官助手1名,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要求:法律类、中文文秘类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2.岗位:检控事务人员1名,主要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

要求:法律类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名单公示、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止。请将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szyqjcy@163.com,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资格审核时间、技能测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为闭卷,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及笔试占60%,面试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需要在合格分以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圆才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

四、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66602702。

附件:报名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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