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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强链补链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09 15:43:46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自贸区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有关部门协力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创新发展政策措施》(苏自贸办函〔2021〕21号)及《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实施方案》(苏府〔2022〕33号),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以下简称“苏州自贸区”)正在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核心区。通过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有效促进生物医药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推动生物医药领域创新资源集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现组织2022年度苏州自贸区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强链补链科技专项,运用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支持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分中心建设,先期启动医企联合申报的医工结合协同创新研究、医学创新应用研究两类项目。 

一、支持类别
    1.医工结合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申报代码 230111)
    支持内容:支持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分中心与自贸区内注册的医药或医疗器械企业联合开展科技研究活动,为企业新药与医疗器械的研发上市提供技术衔接与能力保障。
    2. 医学创新应用研究项目(申报代码 230112)
    支持内容:支持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分中心与企业联合开展医学创新应用研究,重点支持精准诊断、精准药物、精准手术、数字医疗及健康服务等转化医学领域新技术、新成果,推动生物医药创新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支撑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二、资助额度与实施周期
    1. 医工结合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由市级及园区两级财政支持,科技研发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2. 医学创新应用研究由市级及园区两级财政支持,科技研发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3.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项目申报书
    3.医疗机构与企业签定的合作协议 

四、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受理双聘人员重复申报,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合作企业须为自贸区范围内注册的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需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进入“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涉及签字盖章的一律扫描上传)。有关要求及模版请至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系统中附件栏下载。
    3.项目纳入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财政资助资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4.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在线申报项目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网上下载)、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5.本计划凡涉及生物安全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7:00。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在8月26日17:00前交至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综合服务中心8号窗口(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B2楼)。 

六、联系方式
    园区科创委产业处
    杨老师:66681694
    王老师:66681657
    园区生物医药综合服务中心
    归老师:67991580-6008
    系统技术支持
    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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