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苏园科〔2010〕87号)的公告
时间:2018-06-26 2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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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为企业减负增效,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精神,经科技和信息化局局务会研究决定,《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苏园科〔2010〕87号)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