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湖商务区
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89号
项目内容:为满足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89号1~3层部分办公室进行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本项目主要进行地表水、废水、废气、降水、降尘等样本的检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检测批次为650批,年编制环境检测报告8000份。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89号
联系人:钱文杰
联系电话:0512-6258886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苏州科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dw@canvasip.com
联系电话:0512—67312369
联系人:邓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