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技术单位的业务指导,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我局组织对《考核办法》实施以来至今年1月31日在我区开展业务的环评技术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
考核情况见附件
苏园土环〔2020〕54号--国土环保局关于2020年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