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