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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10 09:21:38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212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管理,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苏园环〔20213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我局组织对20227月至12月在园区开展业务的环评技术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7-12月,我局共审批27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承诺制审批项目186个,占比68.4%,非承诺制审批项目86个,占比31.6%,共涉及43家环评技术单位。
    二、考核范围
    纳入本次质量考核的环评文件包括考核周期内所有审批的环评文件,覆盖全部环评技术单位。参与考核评分的环评文件均为首次报送我局的环评文件。
    三、考核结果
    经考核专家组集中核查评分,并结合经办人日常核查评分,本次272份环评文件平均得分为63.47分,其中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写的《苏州汉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研发项目》得分最高,得分72.8分。43家环评技术单位考核平均得分62.56分,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得分最高,得分70.0分。
    本次环评技术单位考核无“优秀”等次单位;“良好”等次1家,为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合格”等次38家,包括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不合格”等次4家,分别是苏州蓝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迈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苏州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自202336日起至202395日期间,我局不予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详见附件)
    四、环评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结果来看,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趋稳,但仍有少数 环评技术单位的环评文件出现质量差等问题,主要包括:原辅材料理化性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不到位,污染物源强核算不准确;特征污染物识别不到位,评价因子遗漏,评价标准不适用;固废种类、数量、类别及代码描述不准确,固废去向合理性分析不到位;环境风险和防范措施分析不全面。
环评技术单位整体水平保持平稳,但仍有少数环评机构存在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承诺制环评文件被退回等情形,影响了考核成绩。各环评技术单位应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质控标准,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第一次环评技术单位考核情况汇总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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