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有日月新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等一十九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生态环境局(电话:66680878)反映意见。
附件1: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单位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