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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时间:2021-12-06 18:19:25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010号)及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市水务〔2020266号)的工作部署,苏州工业园区积极落实,开展了园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已完成,公告如下:

一、划定河道

界浦港(北)、青秋浦,共2条河道。

二、划定标准

界浦港(北)、青秋浦均为无堤防河道,以河口线外5米划定管理范围线。

三、完成工作量

完成划定管理范围线总长27.57千米,设置实体界桩92个、电子界桩74个和告示牌2块。


苏州工业园区水务局

2021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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