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保护引导资金补助项目公示
时间:2020-11-30 15: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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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内部审核等程序,拟对申报2020年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认为公示项目在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存在问题,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反映。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办公室
电话:66680864
邮箱:syz65@sipac.gov.cn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