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和省大气办《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落实VOCs综合治理。
根据相关要求,我局拟在近期对工业企业储罐无组织排放控制情况开展调查。本次调查费用由园区国土环保局列支,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准备。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