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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竞得单位 |
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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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园土挂(2008)15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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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园土挂(2008)16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137 |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苏园土挂告(2008)第11号
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对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编号为苏园土挂(2008)15、1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和主要开发经营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个人,符合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的,如需要,请按有关规定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2、16号地块竞买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含暂定)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3、15号地块建筑项目需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等级(住宅建筑)二星标准。15号地块自全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5年内须由竞得人自行持有,不得出售,且在上述5年内只得出租给经园区招商部门审核确认的租房对象。租房对象为获得批准的具有国家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园区工作的园区公积金会员。上述五年内,15号地块每套租金定价为市场租金三分之二左右,每套出租单价为人民币10~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租金。15号地块上每套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套数需占总套数的35%以上。
16号地块90%以上建筑面积作为商务金融用地,主要用于服务外包企业研发办公,其余不超过10%建筑面积作为其他商服用地,用于建设便利中心。16号地块需建设为服务外包产业园,主要服务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等服务外包企业。
4、苏园土挂(2008)15、16号地块竞买人应价前须向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相应材料(详见挂牌竞买须知)。苏园土挂(2008)15、16号地块履约保证金分别为360万元、815万元。
三、报名和挂牌地点和时间
报名和挂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金鸡湖东旺墩路与万盛街交叉口,现代大厦东南方)11楼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报名时间:自2008年6月30日9:00起至2008年7月18日16:00止。
挂牌时间(不含拍卖时间):自2008年6月30日9:00起至2008年7月21日14:30止。
挂牌期间,土地储备中心接受报价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2008年7月18日至16:00止)
拍卖时间: 2008年7月21日15:00
本次土地挂牌,以挂牌地块为单位,至挂牌应价截止时间(2008年7月21日14:30),如每块挂牌地块报名参与竞买者不只一家的,出让供地方式将由土地挂牌转为拍卖竞价方式,挂牌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拍卖公告时间。届时,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将会逐一通知到有关报名单位或个人,该地块的土地拍卖竞价出让将于2008年7月21日下午15点整进行。拍卖竞价出让于苏州工业园区苏华路2号国际大厦4楼国际会议厅举行。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报总价组成
15、16号地块土地出让总价款(起报总价)含净地价、墙改基金、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土地成交契税、有线电视配套设施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其中土地成交契税在交纳最后一期土地款时全额缴付。
五、挂牌竞价方式
竞价采取书面应价方式,每次应价不低于上一次应价,15、16号地块每次应价加价幅度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六、地块竞得人确定办法
至挂牌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个竞买人应价,即确定该竞买人为地块竞得人,其应价即为竞得价格;若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竞买人持续竞价的,地块转入拍卖程序,以总地价增价方式进行自由竞价,出价最高者为地块竞得人,其最高最终有效应价为竞得价格。
七、咨询及挂牌出让文件索取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授权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有关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敬请参与者于公告发布后与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联系人:何坚、陈一雷
联系电话:0512-66606720、66606726、13328004106
传真:0512-66609599 邮政编码:215123
电子信箱:hejian@sipac.gov.cn
网址:http://www.sipac.gov.cn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