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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部分地震重灾区公积金会员
提取园区公积金的公告


  为支持地震重灾区户籍公积金会员帮助家庭克服困难,重建家园,经研究,参加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的会员,凡是本人或配偶户籍在四川成都市、阿坝州、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雅安市及所属县市的,可提取其公积金个人帐户中住房公积金部分。
  由于园区公积金B类、C类综合保障计划不包括住房保障内容,参加B类、C类综合保障计划的上述地区户籍公积金会员,不适用本公告。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仍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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